本招标项目曲周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民丰街南延工程)-(晨光路-曙光路)已由曲周县行政审批局以曲审批投资设字【2023】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曲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曲周县启航城乡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地点:该工程起点位于晨光路终点位于曙光路工期:4个月。
2.2招标范围:民丰街(晨光路-曙光路)起点位于晨光路终点位于曙光路,道路全长660米,道路红线宽度为2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照明及交通工程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2 00:00至2024-08-27 23: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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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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