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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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货物 名称 |
数量 |
主要功能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采购 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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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型产线(具体定义见技术要求)材料处理自动化设备制造、组装、调试 |
1套 |
设计并制造将等离子技术应用于材料表面处理的大型产线自动化设备 |
否 |
280 万元 |
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技术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为签订合同后60天,以采购人签字的初步交货验收报告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体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并符合工商局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或经营许可;3)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4)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或相关机构;5)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6)为本项目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具有大型产线材料处理自动化设备研发设计能力及相关经验;具有大型产线材料处理自动化设备制造、组装、调试所需的全部技术、人员及装备。(需提供相关证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1日 至 2024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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