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承建的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昌学院建设项目三期 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昌县东如城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昌学院建设项目 三期项目 经理部 ,招标组织机构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 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 , 物资租赁 ( 周转材料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租赁 。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6. 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
三、项目概况
总建筑面积约为 306261 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面积 256753 平方米,地下面积约 49508 平方米(含人防 15360 平方米)。分为核心组团、产教研学组团、体育运动组团、生活组团。(1)核心组团包含:图书馆共四层,面积13534㎡;行政楼共五层,面积6240㎡;大学生活动中心共五层,面积2843㎡;礼堂共两层,面积2850㎡;(2)产研教学组团包含:国际交流大楼共九层,总建筑面积约11659㎡;生命健康学院共五层,建筑面积15574㎡;现代服务学院共五层,建筑面积15218㎡;公共教学楼一共五层,建筑面积14678㎡;公共教学楼二共三层,建筑面积6074㎡;公共教学楼三共四层,建筑面积6739㎡;智能制造学院最高五层,建筑面积36506㎡;产教融合大楼共十一层,建筑面积14545㎡;(3)体育运动组团包含:体育馆共两层,建筑面积10050㎡;体育场建筑面积4905㎡;室外运动场地设置18块室外篮球场地、8块羽毛球场地;(4)生活组团包含:教师宿舍共两栋六层宿舍,建筑面积9033㎡;学生宿舍共九栋六层宿舍,建筑面积共69054㎡;食堂三层建筑,建筑面积10818㎡。
四、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 租赁 物资的规格型号、交货期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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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件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计划数量 |
租赁时间(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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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GK01 |
盘扣 |
M48Q345各种型号 |
吨 |
4310 |
2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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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可调底座 |
M48Q235*500mm |
吨 |
220 |
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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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可调顶托 |
M48Q235*600mm |
吨 |
320 |
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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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钢扣踏板 |
1500*250mm |
吨 |
220 |
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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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钢管 |
0.5-6m |
米 |
220000 |
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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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扣件 |
直、转、十字 |
只 |
80000 |
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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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方管 |
40*40mm |
吨 |
600 |
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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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GK02 |
盘扣 |
M48Q345各种型号 |
吨 |
4500 |
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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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GK03 |
盘扣 |
M48Q345各种型号 |
吨 |
9000 |
270 |
数量仅作招标的初步依据,实际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和供货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生产设备、检测设备。 投标产品生产厂自身具有与产品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 须提供 相关 财务 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在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具 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报价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报价产品有效合格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 二 份。
6.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近两年 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
7.履约信用要求: 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
8.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下列情形之一:
( 1)与本 租赁 项目相同投标 包件 的其他 投标人 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2)与本 租赁 项目 相同投标 包件 的其他 投标人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3)与本 租赁 项目相同投标 包件 其他 投标人 的控股股东为同一人;
( 4)为本 租赁 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6)为本 租赁 项目的代建人;
( 7)为本 租赁 项目的 租赁 代理机构;
( 8)与本 租赁 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租赁 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9)与本 租赁 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租赁 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3)投标(代理)产品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4 )在近三年内 投标人 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15 )被纳入国家铁路局 “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 16) 投标人 在近三年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 17) 投标人 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六、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 2024年8月26日17 时 00 分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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