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4年注水系统局部增压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XA411-FW1185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4年注水系统局部增压设备租赁已由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局部增压设备租赁,将设备配套于系统末端,对骨头欠注井进行增压,达到治理欠注井目的。本项目预计金额38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在第十一采油厂配套1家服务商开展局部增压设备租赁,计划租赁增压设备16座。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9月30日止。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需要1家服务商。
2.5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所辖区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起至开标前30日历日)至少有一项在注水系统中开展局部增压设备租赁或租赁技术服务业绩(提供合同签订复印件及结算发票,以及发票于招标公告发出之后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
3.4人员要求:须投入技术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1名,操作人员不少于2人,必须是投标人自有员工。安全负责人须提供《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3.5设备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6座局部增压自有装置设备,最大工作压力≥30MPa(提供设备购置发票、铭牌及照片。若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厂家,则提供设备铭牌及照片,设备铭牌生产厂家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增压范围0-5MPa(提供设备铭牌),设备类型是可移动式撬装组合(提供设备照片),设备需安装电能表能够监测耗电量(提供电能表照片),设备内安装量程≥25MPa压力变送器(提供压力变送器照片及铭牌),设备配备视频监控设备(提供视频监控设备照片及铭牌)。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8月22日至2024年08月27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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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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