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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采购(其他)关于安吉县梅溪镇龙口村公路驿站第2-4层房屋招租的公告
日期:2024-08-21 收藏项目
一、招租概况:1、招租范围###县梅溪镇###路驿站第 2-4 层房屋招租,总用地面积 1481 ㎡,所在房屋共 4 层,总建筑面积 1816 ㎡(一层 454 ㎡,二层 454 ㎡,三层 454 ㎡,四层 454 ㎡)。此次招租范围为该房屋的第 2-4层,总建筑面积 1362 ㎡。实行现付租金后使用。招租商铺以现状为准,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场地查看。2、招租项目地点###县梅溪镇龙口村。3、招租方式:采用密封暗投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4、招租期限:15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起租价:保底起租价为********元/每年,每三年递增10%的租金,报价递增应为100元或100元的整数倍。招租报价低于保底起租价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6、租金及支付期限:租金一年一付,在签订合同后一周内完成支付,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租赁并没收其招租保证金。7、租赁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元),中标人投标阶段的支付的招租保证金转租赁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补足其余租赁保证金。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且无承租方责任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得人收到竞标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未签订合同或未按要求支付租金的,招租人有权选择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其竞租保证金。8、招租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元)现场点清,未成交者现场退回;中标人的招租保证金转入招租人账户,作为租赁保证金使用。9、物业费:所有房屋的物业费由成交人支付。10、有关说明:中标后严禁转租,租赁房屋用途不得经营有污染、噪音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有碍周边环境的项目,还须符合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11、本项目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成交总价计算,100万(含)以内部分的按********%收取,100-500万(含)的按照********%计取。不足6000元以6000元计。结算方式时间为: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转账、银行汇款或现****公司账户为准。 二、报名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招租,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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