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预算金额:1600000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需求:运城市中医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设备购置,数量:一台。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交货。
7.质保期:三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具有如下在有效期内的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②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装备(货物)属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纳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必须提供,不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可不提供)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投标装备(货物)属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纳入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必须提供,不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可不提供);
③由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投标装备(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和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④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⑤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装备属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纳入第一类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可不提供,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⑥如投标装备(货物)不属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纳入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医疗器械方面的证照,须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若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须具有如下在有效期内的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②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装备属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纳入第一类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可不提供,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装备(货物)属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纳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必须提供,不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可不提供)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投标装备属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纳入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必须提供,不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可不提供);
④由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投标装备(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和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⑤如投标装备(货物)不属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纳入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医疗器械方面的证照,须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可不提供,但必须提供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8月29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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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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