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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康巴什区人居环境整治垃圾清运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8-21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康巴什区人居环境整治垃圾清运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康巴什区人居环境整治垃圾清运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康巴什区人居环境整治垃圾清运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6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1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康巴什区人居环境整治垃圾清运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康巴什区人居环境整治垃圾清运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如供应商已申办 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格式自拟)。供应商还需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为其缴纳的2023年7月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如为退休人员,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1日 至 2024年08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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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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