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东南(正大)生态水产品繁育养殖基地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豫东南(正大)生态水产品繁育养殖基地项目已由潢川县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潢巩固办【202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潢川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为潢川县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豫东南(正大)生态水产品繁育养殖基地项目
2.2、招标编号:(请登录)
2.3、资金来源:潢川县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4、总投资额:11329362.05元
2.5、建设地点: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付店镇晏庄村
2.6、项目概况:高标准稻虾共作田、稻虾连作田、莲子虾共养、标准化塘养区改造(含清淤、塘底平整,边坡修复、环沟挖掘、机耕道路建设);配套用房改造、排水管线敷设、停车场建设、监控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部分位置进行水泥硬化、植草砖停车场建设及配套排水管网和化粪池布置、基地内整体苜蓿草籽播撒等。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9、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10、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2、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2.1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与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2024年以来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
3.4财务要求: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5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
(请登录)五、招标文件的获取1、时间:2024年08月22日至2024年08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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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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