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空调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空调系统采购,已经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以内工信投规字[2022]46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空调系统采购
2.2 项目编号:K15000
2.3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空调系统采购,本项目包含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中生产生活所有区域空调设备的供货及安装。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及内容:包含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中生产生活所有区域空调设备的供货及安装。
2.5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供货
2.6 交货及安装地点:包头市昆都仑区金属深加工园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可以是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需同时提供分体空调和多联机空调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 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税务网站截图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空调系统供货及安装的业绩至少一份。(提供合同扫描件及配套部分发票扫描件,如合同不能体现相应的要求,需提供附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的技术协议);
3.5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6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查询截图;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包含联合体牵头人)。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22日-2024年8月28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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