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20kW级电解制氢设备集成测试系统研发试制项目
项目开展地点:投标方实验室、广东能源集团科技研究实验室
供货期:设备试制完成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月内;设备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
最高限价:240.00万元
2.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3投标人未因环境违法行为,构成环境犯罪,或受到环保部门处罚但未按期整改(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4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或任务书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开展质子交换膜电解槽或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等领域测试系统或设备制造等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应具有3年以上质子交换膜电解槽或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等领域测试系统或设备制造或类似产品的经历及取得结果的证明;(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已完成的类似业绩的合同等材料证明)
4.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的行贿案件刑事判决书的查询结果)
4.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方法:“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栏查询企业状况,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7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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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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