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医院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7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建设完成
采购包2:本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建设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PACS系统软硬件升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医院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改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PACS系统软硬件升级)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及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证明上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单位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制造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国家规定免注册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合同包2(医院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及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证明上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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