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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航空基地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8-2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航空基地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6,842.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航空基地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航空基地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磋商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供应商须具有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court.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2日至2024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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