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招标华兴供热公司供热一、二级管网及换热站检修维护项目(3年)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
2.2项目规模:2×35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年:(1095天)(暂定2024年9月20日至2027年8月31日,具体已合同签订后甲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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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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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38/20-QT-16101 |
华兴供热公司供热一、二级管网及换热站检修维护项目(3年) |
主要负责喀什市约274座换热站,包工包料消除喀什市、疏勒县、疏附县的一级管网发生的所有缺陷、消除喀什市的二级管网和立管发生的所有缺陷、消除喀什市的换热站缺陷及夏季维护维修,停暖后多一、二级管网及立管和换热站的消漏维护保养等工作,以上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确保供热系统正常运行。采购期限3年,具体内容见技术规范。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兴供热公司供热一、二级管网及换热站检修维护项目(3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表及真实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工作范围、时间、工期、联系方式、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所提供业绩至少满足下来条件之一:1)供热管网安装或抢修或检修或维护业绩;2)换热站安装或抢修或检修或维护业绩;3)热电厂供暖首站安装或抢修或检修或维护业绩。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8-21 14:00到2024-08-28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10-0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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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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