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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新院新建工程原房屋拆除后地坪清障及建筑垃圾外运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8-2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 项目名称: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新院新建工程原房屋拆除后地坪清障及建筑垃圾外运 预算编号: 0424-W********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元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新院新建工程原房屋拆除后地坪清障及建筑垃圾外运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拆除建筑物后地坪至原建筑室内地坪的清障及建筑垃圾外运,清运面积 ********.86m2;相关安全文明措施及施工技术措施;清运###路面清理等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库[2022]19号)文件,供应商符合文件规定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给予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其以上的资质。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3)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投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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