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福州市救助站流动救助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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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 预算 |
允许 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谈判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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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福州市救助站流动救助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项目 |
1 |
270000 |
否 |
工业 |
270000 |
270000 |
3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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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0日 至 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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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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