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编号:FJYSZ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审核金额(元): 1257156.21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57156.21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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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包预算审核金额(元)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计量单位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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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诏安县城区污水提升泵站智能控制、安防监控系统工程采购项目 |
1 |
1257156.21 |
1257156.21 |
项 |
建筑业 |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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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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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相关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供应商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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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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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非中小企业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行认定,残疾人福利函》进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请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报名时间: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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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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