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50423]
项目名称:三明市清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提升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43,565.00元
采购包1(三明市清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提升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043,565.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043,565.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369900-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三明市清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提升改造采购项目 | 1(批) | 否 | 详见附件 | 2,043,565.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2)根据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装备安装部分2.10.5实验室水龙头、2.22.1摄录机里面的显示器和2.23空调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8-21 至 2024-08-28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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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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