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项目名称:雷波县小沟磷矿采选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选聘(第二次)。
三、招标范围:雷波县小沟磷矿采选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选聘(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四、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五、招标项目简介:
本次招标拟对四川发展天盛矿业有限公司雷波县小沟磷矿采选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选聘进行采购,有关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近一年内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0;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业绩要求:近两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备一项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检验检测服务(第三方检测服务)业绩】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供应商须具有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别应必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建筑节能与智能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钢结构工程检测类、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类),或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建筑节能、地基基础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资质证书;②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包含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定证书);④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承诺中标后10日内办理相关登记。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定证书)。(2)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及权利义务,通过联合体协议书约定承担与各方资质范围对应的工作和责任,不得超出各自资质范围承担工作;(3)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次招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21日09:00至2024年8月27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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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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