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泰源煤业中水回用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1.项目名称:金泰源煤业中水回用工程
2.项目地点:山西省灵石县金泰源矿副井工业广场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概况及招标范围:
4.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金泰源煤业中水回用工程,该工程起点为金泰源矿中水蓄水池,终点为昌隆洗煤厂蓄水池,管线全长约为2199米,高差约128米,时供水量为36立方。施工内容包括沟槽开挖、回填;管道基础、管道铺设、阀门井、泄水井、局部架空、混凝土支墩、管道冲洗和试压、路面恢复等项目,具体详见《山西灵石华瀛金泰源煤业有限公司中水回用工程设计》。
4.2工程范围:
除施工方案设计、施工图纸内容外,还应包含为完成该建设工程所需要的雨季施工措施、施工场地清理、地方协调等所有措施项目,投标人应认真踏勘,费用包含在报价内。
5.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6.工期:60日历天。
7.质量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质量合格标准要求。
8.合同价格: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价格方式。投标人应充分现场踏勘,掌握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作为有经验承包商,投标报价应合理考虑施工期内价格变化等风险因素。
9.投标人资格要求:
9.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陆)注册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
9.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建筑或市政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9.3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提供社保证明);
9.4 投标人2021年至今具有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的业绩(不少于3份业绩);
9.5 企业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近三年内没有受到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通报批评。
9.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10. 招标文件发放:(请登录)
11.现场条件:具备施工条件。
12.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组织。
12.1投标人必须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并提供矿方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风险和相关费用。
12.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2.3投标人应具备解决地区关系的能力,解决地方干扰并承担地区费用。
12.4投标人应根据技术要求及相关资料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合理考虑可能发生的因本项目施工对临近建构筑物的保护措施和费用,并计入报价。
12.5本工程施工可能受矿井生产及施工场地狭小的影响,投标人应充分踏勘,了解掌握矿井生产和场地对施工的影响,并计入报价。
13.投标有效期:90天。
14.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5.投标保证金:1万元。
15.1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银行汇票等形式递交,开标现场不收现金,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5.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2024年8月 *日前(重要提示: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较开标日期提前一天)。
16.付款方式:
本项目使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支付。合同签订后10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合同金额10%履约保证金后,付合同金额10%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外部审计)手续,并获得政府部门下发的支付通知书后,收回工程结算总金额的3%质保金和3%的贴息款,一次性支付工程结算款,质保金1年后无息返还(承包人接受承兑付款)。
17.资格审查:本工程实行资格预审。2024年 8月27日18:00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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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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