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内容:传统大数据系统5.0研发服务,实现数据质量自动化稽核、实时数据加工及数据安全。
1.1.1采购规模:采购预算189.56万元(不含税)。
1.1.2交付期:继承原有系统的所有功能并在中标通知发出60个工作日内上线运行。
1.1.3保修期:终验合格后1年;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1名,份额100%。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1706000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且未载明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应同时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3投标人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15个工作日内在杭州设本地化现场服务团队,项目开发阶段现场支撑服务,团队成员不低于5人(提供承诺函)。
2.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具备1个云化部署实施案例,须提供项目合同证明材料及云部署截图。
2.5投标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1)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此网站无法查询的,以第2条“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2)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2.6投标人未在工信部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中国联通(或浙江联通)禁入型黑名单的禁入期内,提供承诺函。
2.7其他承诺(提供承诺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须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投标人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3)投标人须承诺,与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投标人接受投标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6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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