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进贤县2023年度基准地价制定更新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00000.00 元
最高限价:26000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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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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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采购2023F001031512 |
关于同意开展进贤县2023年度基准地价制定更新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
1 |
项 |
26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全部工作。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8)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9)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评审依据:联合体协议书并加盖公章。(10)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则不用提供此授权书,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2日 00:00 至 2024年08月28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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