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开展2024年下半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资料申报及资格审查工作的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首页 > 招标信息 > 开展2024年下半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资料申报及资格审查工作的招标公告
开展2024年下半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资料申报及资格审查工作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20 收藏项目
一、申报范围 1.符合甘政办发〔2006〕87号文件规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劳动能力状况的企业职工; 2.因病停止工作医疗期满或非因工致残医疗终结,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劳动能力状况且已按政策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在岗职工(申报前3年以上五险缴费证明)。 二、申报程序 1.凡申报病鉴的职工,向所在企业提供书面病鉴申请和相关申报材料,用人单位对职工申请资料初审受理后,在本单位公示10天,公示期无异议的出具公示证#****局申请病鉴。公示期有异议者,企业要认真核查并做相应处理;人社部门不受理职工个人申报资料,由所在企业统一组织申报; #****局对企业上报的材料,根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报病种和病情程度须知》的要求进行严格审核,对病情、病种、病历资料符合政策标准和申报条件的予以受理并进行公示,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申报#****局在规定时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并附申请报告、《企业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报花名册》及公示情况###市劳鉴委在资料受理期、公示过程中将严格核查资料,对举报情况属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局申报资料统一集中审核受理。不直接审核和受理职工个人越级申报的资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职工,一经查实,取消该职工本次申报资格,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4.职工就同一病种申报第二次病鉴的时间必须间隔1年以上。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010770853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程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