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DD
项目名称:胜利油田中心医院256导视频脑电图仪、视频脑电图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0万元
最高限价:¥230万元(其中:256导视频脑电图仪:160万元/台、数量1台;视频脑电图仪1:35万元/台、数量1台;视频脑电图仪2:35万元/台、数量1台)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以下条款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5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自动跳转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以此网站查询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国产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的规定提供产品的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应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7号)的规定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备案信息表及其附录);
2.所投产品为进口医疗器械的分别按照以上第1条提到的相应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备案信息表)、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授权可追溯。
三、公告地址、公告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1日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27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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