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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高淳分院食材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4-08-2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XZEZ-C2024-0015 项目名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工体检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健康体检医疗机构根据文件确定的项目合理安排体检。对确定的体检项目,不得随意变更,必须做到保质、保量,力求精益求精,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本次采购项目,具体根据采购人和供应商协商安排日期进行体检。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具有法定代表人委托**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磋商当月)任何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供应商上年度财务报告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磋商当月)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4.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供应商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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