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0675-246JOC********、项目名称:江苏省美术馆“悲鸿风度·第二届油画双年展”布撤展及评审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超过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采购需求:完成“悲鸿风度·第二届油画双年展”布撤展及评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墙面粉刷修复、广告喷绘及安装、布撤展、作品装裱配框、作品包装运输(收件、退件)、终评评审等服务。展览时间:2024年12月3日-12月25日展览地点:江苏省美术馆新馆1-3层1-7号展厅布撤展时间:布展工作需确保在馆方规定时间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当时馆方档期情况为准。撤展工作需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作完成(具体工作时间若有变化,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5、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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