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豉湖路北延(胜同路-关沮大道)道路排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荆州市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荆州市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豉湖路北延(胜同路-关沮大道)道路排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沙发改审批(2024)1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州市沙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申请国债资金及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荆州市沙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荆州市沙市区北部荆州新城,西临关沮,东靠锣场。南侧与规划胜同路相交,衔接现状豉湖渠路,北侧与关沮大道交叉。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荆州新城关沮片区,为新建道路工程,南起胜同路,北至关沮大道,全长约2.4km。红线宽度55m,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50km/h。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电力通信、照明工程等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豉湖路北延(胜同路-关沮大道)道路排水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含基坑支护设计)和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发包方要求完成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勘察服务,相关配合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30。其中:完成勘察、设计及相关配合工作。。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不低于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乙级、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承接过至少一项投资额2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项目设计业绩(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提供设计合同);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2)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联合体各方独立承担各自在协议书内的责任。(3)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函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08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3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豉湖路北延(胜同路-关沮大道)道路排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荆州市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荆州市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豉湖路北延(胜同路-关沮大道)道路排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沙发改审批(2024)1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州市沙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申请国债资金及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荆州市沙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荆州市沙市区北部荆州新城,西临关沮,东靠锣场。南侧与规划胜同路相交,衔接现状豉湖渠路,北侧与关沮大道交叉。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荆州新城关沮片区,为新建道路工程,南起胜同路,北至关沮大道,全长约2.4km。红线宽度55m,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50km/h。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电力通信、照明工程等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豉湖路北延(胜同路-关沮大道)道路排水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含基坑支护设计)和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发包方要求完成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勘察服务,相关配合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30。其中:完成勘察、设计及相关配合工作。。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不低于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乙级、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承接过至少一项投资额2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项目设计业绩(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提供设计合同);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2)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联合体各方独立承担各自在协议书内的责任。(3)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函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08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3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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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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