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县第八中学学生食堂托管经营2、委托**24)0133、服务范围###县第八中学学生食堂托管经营(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服务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在学校综合评分合格的情况下一年一签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6、☑质量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中标人供应商在合同签订10日内一次性交纳到学校指定账户,合同期满后无食品安全问题或重大责任事故,分三年全额退还给中标人。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应当通过“****网站、中****网站(********)、“****网站(********)、湖南****网站(********)和“****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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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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