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富锦市水务局以《黑龙江省富锦市幸福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富水发(2023)6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富锦市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信息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富锦市幸福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信息化
2.2建设地点:富锦市。
2.3建设内容:灌区信息化,包括信信息化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平台、业务应用平台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09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26年9月20日,总工期:730天;
2.5招标控制价:20061487.6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近3个月(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社保的有效证明。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0时00分至2024年8月28日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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