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烟草公司宝丰县分公司烟叶收购劳务用工服务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1.项目概况:平顶山市烟草公司宝丰县分公司所属烟叶收购站(点)的烟叶劳务外包服务(主要包括烟叶收购中散烟入库整理(推车、码垛、保洁等业务)、烟叶成包装车(打包、装车等业务)及临时性增加业务,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后经内部评价机制评价合格后可续签一年合同)。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内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页截图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
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参加投标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没有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和平顶山市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如存在上述行为,将被拒绝参与此次投标(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20、2021、2022连续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表);
6.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招标人随时保留查询的权利,查询截图中必须显示查询时间,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投标人印章,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弄虚作假等的不良行为)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查询单位行贿犯罪及个人行贿犯罪情况(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2021年1月1日以来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单位行贿犯罪及个人行贿犯罪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不存在行贿犯罪,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对象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查询路径:网站首页-高级搜索-全文搜索(公司名称或个人)-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单位行贿罪)、(刑事案由-贪污贿赂-(个人)行贿罪)-法院层级(全部)-裁判日期(公司成立至今),(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查询信息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印章,招标人随时保留查询的权利,查询截图中必须显示查询时间,否则视为未提供);存在行贿情况的或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结果应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如有股东及出资信息,必须显示“详情”,未按要求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查询信息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印章,招标人随时保留查询的权利,查询截图中必须显示查询时间,否则视为未提供);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7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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