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YG
2.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信阳市公司配送中心终端送货车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92.81万元,最高限价:792.81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河南省烟草公司信阳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采购新能源终端送货车辆23台,包含货物的供应、安装、调试、售后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5.3交货期:自签订合同35个日历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成;
5.4交货地点:根据招标人指定数量分别交付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光山中转站、固始中转站;
5.5质保期:整车三年或6万公里;电池包8年或40万公里;
5.6包段划分:一个包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具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2023年8月1日以来任3个月的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页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最近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单位行贿犯罪或个人行贿犯罪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进行查询(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要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注: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请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投标人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未列入“信用中国”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查询页(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要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网站查询页并加盖公章,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9.本项目“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报名”、“拒绝接受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报名”、“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报名”等内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时间:2024年9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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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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