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京市鼓楼区黄家圩、定淮门大街地下通道维修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8.07万元
采购需求:
南京市鼓楼区黄家圩、定淮门大街地下通道维修改造,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
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4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第(一).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22日8时30分至2024年8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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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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