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颐乐康复医院污水站维修工程
预算金额:20万元
采购需求:医院污水处理站建立(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内完成
项目地点:汽车经济开发区长沈路9600号吉林省颐乐康复中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的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近年半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3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末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至今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投标;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投标人投标;拒绝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活动。
3.8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案由:行贿),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3.2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日1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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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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