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公司南京分行厅堂辅助业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ZB********R********;招标内容:上海浦东发展银****公司南京分行大堂助理岗位所承担的厅堂辅助类业务及其相关服务,大堂助理服务采购数量详见下表:序号地区项目需求1南京372镇江73盐城54淮安65常州86南通177泰州88徐州79扬州810连云港511宿迁312无锡1513江阴8服务期限:2024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到期后双方无异议续签一年。二、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收益表或损益表),财务报表须能体现经第三方审计)。3、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银行业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须具备履行项目的能力,熟悉金融行业非核心业务流程外包的理念,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近三年内没有被有关部门因为服务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曾为银行业内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类似外包业务,能够为招标人提供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外包服务人员(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能够开具符合法律法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8、投标人须从**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公司****公司/由****公司,或存在以下关系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相同。(二)双方法人谈判代表或财务人员存在重合。(三)双方实际办公地址相同。(四)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五)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六)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等利益关系。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或变相转包(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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