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9截止时间2024-08-21 11:00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顺平县蒲阳河水毁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2、工程地点:保定市顺平县。
3、建设单位:顺平县水利局。
4、工程概况:顺平县蒲阳河治理范围为李思庄村、淋涧村、杨辛庄村、下庄村、东南蒲村、大恩村、魏家庄村、韩新庄村和西韩童村等村庄,对治理段不满足抗冲刷能力要求的,采用MI0浆砌石挡墙及护坡形式进行防护,护岸长度共计7.709km,其中左岸4.083km,右岸3.626km。
第二条: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
2、质量要求:
2.1、PVC管材的质量水平应满足相应的现行国家、行业的全部相关要求与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GB/T 10002.1-2006;GB/T5836.1-2006;
2.2、PVC管材出厂检验报告应齐全,乙方提供的管材质量证明必须与实际到货一致,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保证满足甲方技术资料存档及相关的要求。
2.3、PVC管材的型号应注明依据的国标编号要求,若是企业标准应注明型号的相关说明。
2.4、PVC管材的化学成分、物理性质、制造工艺、使用环境等达到行业标准。
2.5、PVC管规格为:φ110,长度:4米/根。壁厚≥3.2mm,PVC管容重1.67kg/m。管材内外壁表面光滑,无毛刺、飞边、沙眼、变形等。
3、交货地点:保定市顺平县。
4、交货日期:2024年8月25日至9月20日
5、样品要求:/。
6、资料要求:资质、送货清单、发票
7、其他要求:/。
8、评标方法: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投标保证金.
1、缴纳单位:试用级/合格级/战略级。
2、缴纳金额:无。
3、返还条款:招标结束后,未中标供应商所缴纳的保证金在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中标供应商所缴纳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返还。
第四条: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注册资金要求:无。
2、纳税资格要求:无。
3、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5、投标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
第五条: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总量:PVC管5000根。
2、品牌/厂家要求:无。
3、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装、卸车费、包装费、税率等。
第六条:结算方式
1、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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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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