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JL2024-081
项目名称###市泰山学院附属中学弘信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食堂营业收入的28%
服务期限:1+1+1 模式。
注:①甲方对乙方第一年度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甲方与乙方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总服务时间不超过3年;②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变动、不可抗力等因素发生,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合同终止,按照实际服务时间据实结算,甲方不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③乙方因食品质量、卫生等问题,发生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等安全责任事故或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满意度测评低等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取消以后的参与资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服务能力;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5.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网站、“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编号:SDJL2024-081
项目名称###市泰山学院附属中学弘信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食堂营业收入的28%
服务期限:1+1+1 模式。
注:①甲方对乙方第一年度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甲方与乙方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总服务时间不超过3年;②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变动、不可抗力等因素发生,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合同终止,按照实际服务时间据实结算,甲方不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③乙方因食品质量、卫生等问题,发生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等安全责任事故或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满意度测评低等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取消以后的参与资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服务能力;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5.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网站、“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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