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1、项目概况城郊煤矿日常生产中会产生废矿物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章第80条规定,生产危险废物的单位,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城郊煤矿所产生的废矿物油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属于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危险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是有毒、易燃的危害性的物资,需要具备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现对该项目进行处置招标。2、处置招标内容本项目为河南省正****公司城郊煤矿废矿物油处置,物料明细中数量以现场过磅或点数为准。本项目所处置废弃矿物油所产生的费用等全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废矿物油规格详见下表:城郊煤矿废弃物资明细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预计) 存放 地点 备注 1 废矿物油 矿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 吨 / 城郊煤矿 危废库 签署合同期限为一年 3、物资所在地:城郊煤矿。4、工期及违约责任:接到矿方通知5日历天内派车辆来矿拉运处置,超出规定期限每推迟一日历天罚款300元,在预付款中扣除。5、技术标准中标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规定对废矿物油进行处置。6、违约责任(1)乙方违约或单方面中途终止合同,预付货款全部沉淀,并支付给甲方按合同实际结算总价款5%的违约金。甲方在预付款中扣除。(2)乙方人员及车辆不按甲方要求装运废矿物油的且造成甲方直接或间接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预付货款全部沉淀并另赔偿甲方损失。(3)出现以下情况视为乙方违约:① 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不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② 乙方不按时办理转移联单的;③ 乙方不按甲方指定地点装运的;④ 乙方人员私自夹带其他物品偷取矿用物资的;⑤ 乙方车辆私自载运其他物品来套取矿用物资的;⑥ 其他违反矿有关规定的。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服务内容;2、具备危险废物HW08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与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驾驶员驾驶证及押运人员资格证等其它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证明;3、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转移和接受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接收单位要求为河南省内注册单位;4、具备河南省危险废物环保资质认定证书;5、中标处置单位负责办理转移联单手续;6、2021年以来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注:上传的业绩合同遮挡价格者无效。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在“****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以投标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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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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