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铁路运营维修物资2024年度动车配件第四批(受电弓配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TZB2)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济南局集团公司铁路运营维修物资2024年度动车配件第四批(受电弓配件)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济局-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铁路运营维修物资2024年度动车配件第四批(受电弓配件)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受电弓配件,共49项,不划分包件、单项报价。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需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1.2.业绩要求
(1)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同类产品供货证明材料,如:成交(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发票等。
3.1.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投标人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2)成交物资受国铁集团及济南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国铁联采等因素变化影响或成交物资纳入区域联合采购目录等导致合同无法兑现执行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成交结果。
(3)投标人为动车主机生产企业的,提供由国家铁路局颁发的机车车辆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同车型与动车主机企业或铁路局集团公司近三年以来(2021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供货业绩;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并提供生产企业相关资质,授权内容主要为授权产品范围、授权期限、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等; 产品生产商和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4)采购物资规格型号(或图号)为现有在用产品规格型号(或图号),报价物资应参照(或相当于)该规格型号(或图号)产品,性能不低于参照产品,并能保证所列车型配套,若成交物资因规格型号与现有在用产品不同在使用过程中造成设备故障或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后果由成交人承担。
(5)实施框架协议形式采购,采购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合同执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本次招标不划分包件、单项报价,投标报价表中必须注明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全称、品牌全称。
(7)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进行轮次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8月19日 18:00至2024年8月28日 16:3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日 09: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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