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邮区中心2024年邮件处理中心增加火灾探测装置及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项目招标公告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邮区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邮区中心2024年邮件处理中心增加火灾探测装置及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邮区中心2024年邮件处理中心增加火灾探测装置及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项目
2、 招标编号:XZJ244-064-GK
3、 项目概述:采购并安装小件机钢平台下方增设烟感83个、设备钢平台下方增设烟感29个、指挥调度室(包括机房)增设烟感5个、无着处理用房增设烟感3个、函件处理用房增设烟感4个、业务用房两层26个;设备钢平台下方增设照明应急灯18个、增设疏散指示灯20个;另外在无着处理用房和商函处理用房分别安装一个端子箱,项目预算17.3万元。
4、 招标内容:本项目选取一位中标人,清单及控制价详见文件。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具备法律规定的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具备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涵盖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资质;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邮政集团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且未与中国邮政集团产生经济纠纷,未被中国邮政集团列入采购禁入名单(附承诺书);
(5)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6、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时间:
2024年08月19日-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时,下午15:30至18: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