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商丘市第九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工程设计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商丘市第九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工程设计项目;
2.2项目编号:商示
2.3建设地点: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4招标内容与范围:商丘市第九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工程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现场服务工作;
2.5项目概况与规模:该项目为商丘市第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污水工程管网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工程建设规模为10万m3/d,一期实施5万m3/d,,其中本次污水工程管网长度约23Km,管径为DN400mm~DN1400mm;
2.6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
2.7设计周期:4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达到相关行业技术规范要求;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10招标控制价:32526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劳动合同和2023年6月以来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
3.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3.4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单位应在 2024年9月10日上午 9:00 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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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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