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气体灭火消防系统主要由备压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消防系统、无管网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低压二氧化碳惰化系统组成。其中对于主厂房、集中控制楼灭火系统选用备压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选用洁净气体,经济、适用,并保证系统在灭火后72小时重新充装恢复工作,采用全淹没管网系统,并按其中大的系统配100%备用灭火剂(瓶)。生产办公楼、网络继保楼设置柜式无管网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原煤仓每台机采用一套低压二氧化碳惰化系统以组合分配方式对煤仓进行全淹没惰化保护。
储气瓶间的面积:储气瓶间为独立的房间。七氟丙烷气体消防瓶站间布置在主厂房B、C列16~17轴的0m层,平面尺寸8700×5700mm。原煤仓低压二氧化碳消防装置布置在主厂房B、C列11~12轴的0m层,平面尺寸10000×9000mm。
2.2采购范围:对公司气体灭火消防系统移动气瓶进行定期检验,并出具相关报告。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项目竣工验收后的次月起至合同履行完毕,质保期为一年。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验收引用标准(包含但不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铜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检验机构);
3.4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特殊消防系统特种设备检验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8月19日 17:30至2024年8月22日 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