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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能源龙游龙和渔业49.92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日期:2024-08-19 收藏项目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三峡新能源发电(龙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三峡能源龙游龙和渔业49.92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采购 项目进行 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三峡能源龙游龙和渔业49.92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龙洲街道龙和渔业渔场,规划占地面积约700亩的坑塘水面(其中35亩于新建大棚上搭设彩钢瓦后平铺组件)。项目建设规模为49.92MW(直流侧:56.5MWp),拟配置装机容量10%储能时长2小时的储能系统(4.9MW/9.8MWh)。拟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占地面积约9亩。项目由16个光伏发电单元组成,拟采用110KV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线路距离约9公里,采用“全额上网”形式消纳。

(2)采购范围为:

三峡能源龙游龙和渔业49.92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委托相关单位完成项目(包含:光伏场区、升压站)水土保持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组织专家评审,取得专家评审意见,获得相关部门审查批复。

(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服务期。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2022、2023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业绩要求(需同时满足并提供合同文件等证明材料)

1)2021年1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3项及以上洪水影响评价业绩;

2)2021年1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3项及以上环境影响评价业绩;

3)2021年1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3项及以上水土保持方案业绩。

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4 年 8 月23 日 9 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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