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三峡新能源发电(龙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三峡能源龙游龙和渔业49.92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采购 项目进行 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三峡能源龙游龙和渔业49.92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龙洲街道龙和渔业渔场,规划占地面积约700亩的坑塘水面(其中35亩于新建大棚上搭设彩钢瓦后平铺组件)。项目建设规模为49.92MW(直流侧:56.5MWp),拟配置装机容量10%储能时长2小时的储能系统(4.9MW/9.8MWh)。拟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占地面积约9亩。项目由16个光伏发电单元组成,拟采用110KV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线路距离约9公里,采用“全额上网”形式消纳。
(2)采购范围为:三峡能源龙游龙和渔业49.92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工作。委托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评审意见,参加可研报告的评审,并完成技术层面的答询、汇报等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条件、工程任务和规模、光伏发电系统、电气设计、总平面布置、土建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管理设计、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节能降耗分析、设计概算、财务评价和社会效果分析、结论及建议等。先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并通过我方内部评审,最终根据评审会评审意见修改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稿并提供评审意见修改说明表;
(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服务期。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报价人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2022、2023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50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绩(须提供合同文本等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4 年 8 月23 日 9 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