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项目名称:冕宁县稀土冶炼分离废渣安全处置示范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三、招标范围:本项目一期工程环评工作全部内容。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五、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拟选聘一家投标人为冕宁县工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名称)提供冕宁县稀土冶炼分离废渣安全处置示范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名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满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3个配套文件(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第38号)的要求,其中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应当为编制单位中的全职人员;
2.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编制主持人须具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天然放射性或放射性废物处置的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2021年至今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近三年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业绩截图为准)。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8月21日9:00至2024年08月25日17:00(北京时间)。(不少于5日且需包含一个工作日)
(二)获取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份。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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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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