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南京市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市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企业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南京”网站(https://njcredit.nanji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规模 | 1.1项目编号:JSW 1.2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10.9万元 1.5最高限价:10.9万元,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照不响应招标文件处理(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1.6采购需求:采购人拟委托专业团队负责采购人单位相关涉法问题的咨询、协助处理涉法等服务。 1.7项目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 范围 | 南京市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获取时间 | 2024-08-09 09:30 至 2024-08-16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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