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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复烤厂电动托盘车租赁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19 收藏项目

诸城复烤厂电动托盘车租赁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ZC-F)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诸城复烤厂电动托盘车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控制价:电动托盘车10台1650元/台.月(含税),拟租赁期三年,预算总金额不超过420000.00元(含税),每年度预算金额不超过140000.00元(含税),根据实际使用租赁月度,据实结算。

投标人报价超出控制价的,均为无效投标。本项目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

包含维修人费用、维修用零备件费用等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项目内容:租赁10台电动托盘车。要求载荷不低于2.4T,站驾式、配脚踏板、密码锁、锂电池配充电器,支撑腿宽度550毫米以上,行驶速度可以设定的智能化较高的站驾式电动托盘车,用于烟叶复烤加工过程中的原烟搬运、原烟装回潮罐、原烟出回潮罐等烟叶的搬运工作。

实施地点: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

服务期:拟定三年(合同每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视招标人实际生产需求和服务情况,根据生产情况和评价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结算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诸城复烤厂电动托盘车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国家规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7、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禁止转包、分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关联、利害、利益关系的不同公司等投标人均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1、投标人被列入烟草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拟中标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12、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8月1日至今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3、招标人对2017年10月15日以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认定的有行贿行为的在供供应商,向行业内干部职工行贿的供应商的行贿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

13.1行贿供应商“黑名单”内容包括:

(一)行贿供应商;

(二)与行贿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

(三)行贿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13.2列入“黑名单”的行贿供应商禁入时限标准:

(一)行贿数额不满100万元的,列入“黑名单”1年;

(二)行贿数额在100万元(含)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列入“黑名单”2年;

(三)行贿数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列入“黑名单”3年;

(四)行贿数额特别巨大,严重影响行业形象或累计三次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永久列入“黑名单”。

13.3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在禁入期限内一律不得参加全系统新实施的采购项目。

13.4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期限内,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响应)单位不得作为成交供应商。

13.5成交供应商发生行贿行为后相应的处罚措施(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降低考核评价分数;

(二)降低采购份额;

(三)缩短服务期限;

(四)终止或解除合同。

13.6本合同不得分包转包,如发生分包转包情形的违约责任。

13.7投标人被列入烟草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13.8投标人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14、招标资格审核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08月19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08月26日 17 时 00 分(工作日)

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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