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前程家园住房租赁试点项目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文件以长汽车经发字【2023】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汽车城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劳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前程家园住房租赁试点项目营销、物业办公室装修工程施工劳务
2.2招标内容:北区营销中心(7#-6、7#-7),北区物业中心(24栋西-11)、南区营销中心、南区物业办公室、食堂装修工程,具体内容包含墙体拆除砌筑、大白铲除、地面墙面棚面装修、水电改造、采暖改造(含南区门卫暖气更换)、厨房设备拆除转运安装等。
2.3控制价:289510.26元
2.4服务地点: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具体位于丙二十六路以南、前程路以东、丙二十九路以北、丙七街以西。
2.5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工。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6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10日1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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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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