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50101]
项目名称:2024年福州“公交都市”智能化支持系统公交监管服务平台运行维护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10,000.00元
采购包1(2024年福州“公交都市”智能化支持系统公交监管服务平台运行维护服务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31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10,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16070300-软件运维服务 | 公交平台软件运维服务 | 1(项) | 否 | 2024年福州“公交都市”智能化支持系统公交监管服务平台运行维护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310,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无特定要求,供应商应在“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2)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8-19 至 2024-08-2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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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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