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06 项目名称:购买海南省2024年省属国有企业内外收入监督检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网站、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上述文件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2024年1月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4.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未到缴税时间****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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