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编号:202;
3.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4.采购人地址:北京市;
5.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采购内容:机供品及配送服务,邮航公司使用,洲际航线机上供应品及配送服务(洲际航线)预计1656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7.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协议期限:有效期一年,到期后双方无异议续签一年;
9.质量标准:符合采购文件、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要求;
10.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具有总公司的授权文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供应商须有良好的财务制度,须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磋商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
(三)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供应商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组织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五)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七)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九)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十)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项目磋商公告的要求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11.《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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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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