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范围及要求:新汶矿业集团(伊犁)能源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一矿1505工作面防治水工程设计及防水安全评 价报告编制,详见技术规格书。
具体要求见如下:
工期:分项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1505工作面安全开采防治水工程设计《1505工作面限高开采方案》《1505工作面底板带压开采专项安全技术措施》,8个月内完成《1505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评价报告及水害隐患治理分析报告》。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实际开竣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结算付款方式:投标方提交《1505工作面限高开采方案》(一式6份)和《1505工作面底板带压开采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一式6份)。经招标方、投标方共同签字确认。验收通过后,投标方出具符合招标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招标人收到发票行财务支付程序,挂账后6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金额的50%。投标方提交《1505工作面安全开采防治水工程设计》(一式6份)和《1505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评价报告及水害隐患治理分析报告》(报告一式6份)经招标方、投标方共同签字确认。验收通过后,招标人收到发票履行财务支付程序,挂账后6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金额剩余的50%。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山能财司承兑汇票。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4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 其他要求
该项目的负责人需要具有从事矿井水文地质研究、覆 岩破坏研究、突水溃砂安全评价、安全开采上限等方面研究的经验。 该项目的负责人具有相关的研究成果不少于3项(论文、专利、获 奖等)。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8月17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1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获取谈判采购文件(缴纳采购文件费并获取谈判采购文件后为报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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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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